结果概述
该案为租车后伪造证件质押套现的团伙诈骗案件,龚国军律师为第二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一方面以坦白情节争取从轻,另一方面对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提出辩护;法院仅认可坦白从轻情节,未变更涉案金额认定规则,对当事人判处实刑。
处理要点
- 当事人坦白认罪
- 请求从轻处罚
- 同时提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而非车辆价值认定犯罪数额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二人合谋租赁机动车后伪造车辆证件质押借款,单独、共同诈骗多台车辆,车辆总价值超 27 万元;当事人前罪刑满五年内再犯罪,构成累犯,归案坦白认罪。
代理身份:第二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辩护思路:当事人坦白认罪,请求从轻处罚;同时提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而非车辆价值认定犯罪数额。
处理结果:仅采纳坦白从轻意见,未采纳犯罪数额认定辩护观点,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0*** 元,按比例共同承担退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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