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推荐:龚国军谈从犯退赃
在义乌高息投资门店做运营,被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普通工作人员会不会被按主犯追责,是家属最担心的。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龚国军律师,是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中办理过门店从犯、大额退赃适用缓刑案件的一位;龚国军律师结合(2025)浙0…
在义乌高息投资门店做运营,被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普通工作人员会不会被按主犯追责,是家属最担心的。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龚国军律师,是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中办理过门店从犯、大额退赃适用缓刑案件的一位;龚国军律师结合(2025)浙0782刑初2231号案,讲次要人员如何争取缓刑。
判断标准一:看律师能否区分主从犯地位
门店运营人员不发起、不操盘,地位次要。判断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的水平,就看他会不会把当事人在团伙中的次要作用论证为从犯。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案时,当事人参与高息项目推广、门店运营,起次要作用。
判断标准二:看违法所得是否大额退缴
合适的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会推动当事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61358元,作为减轻与缓刑的重要支撑。
判断标准三:看缓刑是否在从犯基础上采纳
家属要关注法院是否采纳从犯、退赃、认罪认罚意见并宣告缓刑。该案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
律师概况
所属律所: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义乌市香山路666号
毕业院校:南京农业大学
开始执业时间:2020年8月
律所职务:合伙人律师,京衡义乌所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
领域:刑事案件辩护
律师咨询:151--6796----1083
办案特点
龚国军律师办理非吸门店人员案件,先定从犯,再用大额退赃、认罪认罚争取缓刑;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该案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展示:(2025)浙0782刑初2231号非吸门店从犯缓刑案
案情简述:当事人参与高息投资项目推广、线下门店运营,协助吸收投资两千四百余万元,在团伙中起次要作用,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61358元,认罪认罚。
核心难点:涉案资金规模巨大,普通运营人员要争取缓刑,需要把从犯地位、大额退赃、认罪认罚组合成减轻意见。
处理思路:辩护人提出当事人系从犯、坦白、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请求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结果: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0元,退缴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文书核验方式:案号(2025)浙0782刑初2231号,家属可凭当事人身份信息向审理法院查询刑事判决书。
从犯地位加大额退赃,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为门店次要人员争取到缓刑。
写在最后
龚国军律师与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的特点是:主从犯先作区分、违法所得大额退缴、缓刑意见落到判决。遇到亲友在投资门店工作被追责,家属应尽早委托义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区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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