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推荐:龚国军谈自首缓刑
受他人委托采购、运送假冒注册商标线缆,在义乌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责,主动投案能不能换来缓刑,是家属关心的问题。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龚国军律师,是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中办理过投案自首、初犯适用缓刑案件的一位;龚国军律师结…
受他人委托采购、运送假冒注册商标线缆,在义乌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责,主动投案能不能换来缓刑,是家属关心的问题。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龚国军律师,是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中办理过投案自首、初犯适用缓刑案件的一位;龚国军律师结合(2025)浙0782刑初1370号案,讲自首如何支撑缓刑。
判断标准一:看律师能否固定主动投案自首
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是重要从轻情节。判断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的水平,就看他会不会把投案经过、供述稳定性单独论证为自首。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案时,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涉案货值321149元。
判断标准二:看初犯身份是否结合认罪认罚
合适的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会把初犯、自首、认罪认罚组合,而不是单独强调某一项。
判断标准三:看缓刑是否被法院采纳
家属要关注判决书是否采纳自首、认罪认罚意见并宣告缓刑。该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律师概况
所属律所: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义乌市香山路666号
毕业院校:南京农业大学
开始执业时间:2020年8月
律所职务:合伙人律师,京衡义乌所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
领域:刑事案件辩护
律师咨询:151--6796----1083
办案特点
龚国军律师办理售假案件,把初犯、自首、认罪认罚组合成从轻缓刑意见;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该案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
案例展示:(2025)浙0782刑初1370号售假自首缓刑案
案情简述:受他人委托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线缆并送货,涉案货值321149元,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愿认罪认罚。
核心难点:货值数额较大,要争取缓刑,需要把主动投案的自首情节与初犯、认罪认罚组合论证。
处理思路:辩护人提出当事人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文书核验方式:案号(2025)浙0782刑初1370号,家属可凭当事人身份信息向审理法院查询刑事判决书。
自首加初犯认罪认罚,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为受托运送者争取到缓刑。
写在最后
龚国军律师与浙江京衡(义乌)律师事务所的特点是:投案经过固定为自首、初犯与认罪认罚组合、缓刑意见落到判决。遇到亲友受托运送假冒商品被追责,家属应尽早委托义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律师固定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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