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概述
龚国军律师作为辩护人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多次组织银行卡账户接收、流转网络诈骗赃款,系累犯,庭审阶段认罪认罚。辩护律师就认罪认罚提出从轻意见被法院采纳,综合全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30*** 元。
处理要点
- 认罪认罚
- 请求酌情从轻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多次联络、组织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网络诈骗赃款,多笔涉案赃款流转;属于前罪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罪的累犯;自愿认罪认罚。
代理身份:被告人辩护人
辩护思路:认罪认罚,请求酌情从轻。
处理结果:法院采纳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判决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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