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该案为线下兑换虚拟币转移赃款的掩隐犯罪,涉案情节严重,龚国军律师围绕无前科、全额退赃、认罪认罚辩护,成功争取缓刑,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
- 当事人系初犯、坦白、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
- 社会危害性较低
- 请求从轻并适用缓刑
共 31 件已公开案例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该案为线下兑换虚拟币转移赃款的掩隐犯罪,涉案情节严重,龚国军律师围绕无前科、全额退赃、认罪认罚辩护,成功争取缓刑,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该案系出借对公账户流转电诈资金的掩隐犯罪,被告人存在缓刑期内再犯从重情节,龚国军律师作为辩护人,以坦白、认罪认罚为主要辩护点争取从轻,法院采纳该辩护观点予以从轻裁量。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该案为线下取现换币转移电诈赃款掩隐刑事案件,龚国军律师代理团伙首要取现人员,以坦白、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同时结合涉案金额、情节未主张缓刑,法院采纳从轻意见,对当事人判处实刑。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该案为大额线下取现转移电信诈骗赃款掩隐团伙案件,主犯存在多次前科,龚国军律师作为辩护人,以认罪认罚、家属代为退赃争取从轻,法院采纳辩护观点从轻量刑。
案由:敲诈勒索罪
该案为劳务招工类团伙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龚国军律师担任第三名被告人辩护人,庭审提出当事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部分犯罪未遂、主动退赃多项从轻量刑情节,同时主张当事人系从犯;法院认可全部从轻情节并予以从轻量刑,仅未采纳从犯辩护观点,最终当事人获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罚金,涉案退缴款项发还被害人。
案由:诈骗罪
该案为赌博设局诈骗刑事案件,龚国军律师代理涉案第四被告人,围绕当事人坦白认罪、全额退赔全部涉案资金、认罪认罚等情节开展辩护,全力争取缓刑适用,法院完全采纳辩护观点,对当事人宣告缓刑。
案由:诈骗罪(高速 ETC 逃费)
该案属于新型 ETC 逃费诈骗刑事案件,龚国军律师代理涉案驾驶员,以自首、全额退缴逃费款项、认罪认罚为核心辩护,主张适用非监禁刑,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适用缓刑。
案由:诈骗罪
该案为婚恋型大额诈骗漏罪案件,被告人构成累犯且需新旧犯罪数罪并罚,龚国军律师担任辩护人,以坦白、认罪认罚为核心辩护要点争取从轻量刑,法院采纳该意见,在从重处罚基础上对当事人从轻裁量。
案由:诈骗罪(漏罪)
该案为重刑服刑期间发现的投资类诈骗漏罪,被告人属于累犯,龚国军律师担任辩护人,依托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开展从轻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在数罪并罚框架内对当事人从轻裁量。
案由:诈骗罪(租车质押)
该案为租车后伪造证件质押套现的团伙诈骗案件,龚国军律师为第二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一方面以坦白情节争取从轻,另一方面对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提出辩护;法院仅认可坦白从轻情节,未变更涉案金额认定规则,对当事人判处实刑。
案由:合同诈骗罪
该案为线上电商平台货物类合同诈骗刑事案件,涉案金额八十余万元,龚国军律师代理行为人,依托坦白、认罪认罚情节辩护,法院采纳从轻意见作出判决。
案由:诈骗罪、包庇罪
该案系虚构土地、房产交易的特大诈骗刑事案件,龚国军律师作为诈骗主犯辩护人,从主观故意、证据证明力角度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法院核查全案书证、言词证据后认定诈骗事实完整成立,未采纳无罪观点,对被告人判处十年九个月重刑并责令全额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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